在人们患病就医的过程中,都可以见到诊断证明,其在请假条的书写及病假证明的发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也不是无原则的开具的,今天我们就诊断证明的发放管理制度和大家分享一下。
1、开具的条件
人们所说的诊断证明书其实就是有着一定法律效力的诊断文件,其可以对交通事故等进行司法鉴定、职工因病退休等,而工伤及残疾人员的鉴定、索赔都要根据诊断证明书作依据。所以说出具的诊断证明是一项政策性的工作。
2、原则
在医师开具证明的时候要本着科学及严谨的态度、原则,诊断证明及病假证明,要具备客观、科学的依据。证明书必须要主治医师开具并加盖医生个人签章,医师对自己所做出的诊断负全责。医生开具的诊断书及病假证明,要保持字迹清晰,项目齐全,休息时限大写,不能改动。
3、对证明书的要求
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必须和相应的医学检查报告相联系,诊断、依据的病理充分可信,门诊病历中记录翔实。如果证明涉及离退休人员及刑事案件问题和民事纠纷事项及工伤鉴定、各种赔偿事项,必须专家会诊,科室主任审阅、签字。在所在单位医务科批准之后,科室主任或专人书写鉴定报告,并审阅、签字。
总之,在诊断证明的开具过程中,还有很多要注意的要点,但最主要的就是开具的依据秉持合理性、科学性、原则性这一基本点,从而为广大的患者积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