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病假条近几年也做了相关的规定和说明,《关于开具诊断证明的有关规定》就是最新出台的规定,在这个规定中,有几点大家需要注意的,下面我就详细给你们介绍一下,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关于开具诊断证明的有关规定》要求,病假条上医生的签名必须是主治医生级别以上的医生签字的,然后还需要有医院的有关部门审核盖章以后才能生效,同时这个法律条文还规定,签字的医生是需要对这个病假条负法律责任的。
只要是开出来的病假条在医院的门诊部门或者其他负责单位都必须要有存档,如果出现了纠纷,到当地医院调取不出来的话,那么这个病假条就是无效的。另外,医生不能开非本科病人的病假条。
但是现在也有很多单位虽然要求了员工出示一整套的复印件,但是很多人真正到了请假的时候并不会提供全,只会给一个病假条,单位表示就算发生了纠纷,自己也没办法证明这个病假条是假的,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好处理的,如果本身的单位有要求员工出示这些东西的话,就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和取证,要求法院去医院核实病假条的真伪,如果法院要求单位自己的核实,这种情况也是存在的,所以单位也需要进行相关方面的只是了解。
以上就是关于病假条的有关内容了,其实就目前而言,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的还算比较详细,希望用人单位切实落实国家的规定等,对病假条进行严格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