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其实都会遇到员工找自己的亲戚朋友开一些人情假条,然后拿到单位去泡病假,这种情况很多单位也不知道怎么处理,甚至近几年,还有因为病假条发生纠纷的案例,但是一般在庭审的时候,会让单位具体说出假条的问题在哪里,而这些则是单位无法指认出来的。
那么,单位应该怎么做才能避免这种情况呢?制定一个完善的关于病假的条款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也需要结合相关的法律,比如如果用人单位固定病假必须是几级医院开出的证明,但是其实这个规定是没用的,因为国家对这方面的认可范围还是很广泛的。
到底应该怎么制定有关的规定呢?我们可以规定员工在请假的时候提供挂号的单据,诊断的证明还有休假的证明等手续,这些一系列的手续就算是有熟人也是很难弄到的。而且在审核的时候,我们除了看提供的复印件是不是齐全以外,也可以看诊断证明是不是主治医生以上级别的人签字的,而且还通过开证明的医生是不是跟其在医院的职位是一样的,这些都是比较有效的判断病假条是不是真实有效的方法。
这些查看的要求其实在《关于开具诊断证明的有关规定》都可以看出来,有关的单位可以认真解读一下这个规定,然后根据自己的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新的请假说明和要求,相信这样就能减少很多泡病假的现象了。当然,也希望大家不要去托关系弄病假条,不然单位也是非常为难的。